各院(部)、行政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系统21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鲁教安字[2018]8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平安校园建设提升年”活动,通过开展内涵丰富、形式多样、师生喜闻乐见的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全校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校园安全的共识,为促进学校安全稳定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化平安校园建设。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三、活动主要安排
(一)深入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部门、单位要通过集中宣讲、召开座谈会、典型宣传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学习宣传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学习宣传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印发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开展“6.16”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宣传咨询日活动。要通过摆放展板、设置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播放警示教育片,开展文艺演出和有奖竞猜等方式,广泛宣传学校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安全常识和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方法,面对面解答师生关心的学校安全问题,并现场接受师生举报。要通过宣传栏、广播、报刊、校园网、电子屏、微信、QQ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三)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各部门、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对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隐患排查清零情况、应急管理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台账、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时限,确保全面整改落实。
(四)开展事故灾害警示教育活动。各部门、单位要通过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等活动,对典型事故和灾害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完善制度措施,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五)开展安全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要围绕汛期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集体活动安全等内容,开展火灾、洪水、交通事故、溺水、地震、暴恐袭击、踩踏等应急疏散演练,普及应急常识,检验协调配合能力,增强师生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灾害、事故等给师生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和危害。
(六)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大力开展校园安全文化进班级、进社团、进宿舍活动,开展安全文化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动员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活动。要把安全文化建设贯穿于校园文化建设始终,使之成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参加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公益微视频(动漫)有奖征集、安全生产网络知识大赛、“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平安校园”“安全生产齐鲁行”、学唱安全童谣等活动。动员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创作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安全动漫、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和宣传展板挂图、公益广告、科普读物等。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学校安全稳定重点工作统筹安排,成立组织机构,保障经费投入,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创新宣传理念,充分利用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进一步丰富形式,增强活动的针对性、知识性、趣味性和吸引力。要在重要场所、关键区域、重点路段等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和口号,持续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深入发动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扩大活动受众面和影响力,实现安全宣传全覆盖无盲区。
(三)齐抓共管,协调推进。要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要把活动和日常安全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安排,以活动促安全,以活动促工作,形成向心合力,强化安全意识,促进各项防范措施和安全责任的落实,达到以月促年、以年促安的目的。
活动期间,请各部门、各单位于每周三下午6时前报送本单位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重大活动信息可随时报送。请于7月2日前将“安全生产月”工作总结以书面或电子版形式报保卫处消防科。
联系人:孟兆臣,联系电话:6708662。
安全稳定领导小组
办公室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