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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六条禁令”
时间:2019-09-10

(教育部教监[201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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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劵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
、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3
、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4
、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5
、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6
、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下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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