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入党
申请人自愿向所在院系党组织(团总支)提交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书要书写规范,须本人用黑色或蓝黑水笔或签字笔手写且字数应在1500字以上。对申请入党的同学,党支部要建立档案,列入培养计划,经常对他们教育,并且及时将申请入党人员的基本信息录入到党员信息系统。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对于已经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各方面符合条件的同学,学生党支部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确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为其培养联系人,认真定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注意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教育,选送参加党校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或者各学院自己组织的培训。信息系统中将申请入党人员信息集中的成熟程度由“一般培养对象”改为“入党积极分子”。
确定发展对象
学生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要进行至少为期一年的考察,对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后,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填写《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党总支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审查家庭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党总支对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预审;党总支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天,将公示情况形成报告。信息管理系统中将“入党积极分子”改为“发展对象”。
发展党员
将《×××学院党总支拟发展党员公示情况的报告》并附上拟发展党员名单报送组织部,领取《入党志愿书》。党支部应向发展对象解释志愿书的各项内容、注意填写事项。志愿书由本人亲自填写,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不允许涂改,志愿书填写后,由党支部审阅。
注:“入党志愿”的写法。填写“入党志愿”时,入党申请人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和成长过程,首先将自己对党的认识写清楚。对党的认识,主要包括对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纲领、路线的认识和理解。还要填写为什么要加入中国共产党,准备怎样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等内容。填写时,注意不要单纯照抄党章或其他有关材料。
召开接受预备党员的支部党员大会,党员大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1)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2)介绍人介绍培养经过,并发表意见。(3)支委会发表意见。(4)大会讨论。(5)正式党员表决,作出决定。
注:填写支部决议时应注明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人数;同意和不同意人数;通过决议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参会正式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人数的半数,表决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方算通过。
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总支书记、组织员或总支委员)与发展对象谈话。谈话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并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然后将谈话情况和意见向发展对象反馈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后应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总支对其审查后签署意见。上报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门填写上级党委审批意见,审批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并交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
(党支部)与预备党员谈话向预备党员介绍党支部情况,提出要求。参加支部活动。(党支部)组织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预备党员从预备期起,交纳党费。
预备党员转正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要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要及时转正;不具备条件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并将党员材料及时上报党委组织部进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