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推一公示”制度的含义
“两推一公示”制度是党组织为保证发展党员质量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
“两推”,是指选拔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先由党员和群众代表对申请入党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然后再召开支部会议,研究是否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一公示”,是指在召开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将发展对象的相关情况进行公示,以接受群众监督。
二、“两推一公示”的具体实施
1、每学期初进行一次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由党支部组织本支部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对申请入党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根据推荐情况、本人现实表现研究确定。推荐票数达到半数以上的,方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2、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教育培养,通过一定的方式与程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3、对研究确定的发展对象,以书面形式向党员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政治思想表现、工作实绩、培养考察情况等,时间7天。党员群众对发展对象有异议,可直接向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提出,党支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群众反馈。
5、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时,当场投票、计票、公布结果。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