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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七届二次“双代会”提案的通知
时间:2019-03-01

各分工会、全体代表:

我校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将于3月底前如期召开。为集思广益、开好会议,根据《山东工商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提案征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提案征集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我校第三次党代会制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围绕财富管理特色建设主线、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各项改革发展和民生问题,广泛征求广大教职工对学校事业改革发展和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提案范围

1.涉及学校发展改革稳定的建议和方案;

2.学校综合改革、师德师风、教学、科研、管理、财务、后勤、基建以及生活福利等方面工作的建议和方案;

3.教职工普遍关注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4.下述内容不列为提案:

1)同国家法律、法令、政策以及有关规定有抵触的问题;

2)学校行政和双代会职权范围以外的问题;

3)属于个别人的具体问题;

4)属于本部门能够解决的内部问题;

5)一般批评性意见。

三、提案要求

1.提案应由一名正式代表提出,两名(含两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方为有效,提案本人和附议人均需亲自签名。

2.非正式代表,不能向大会提出提案,但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建议和意见,由大会提案组转请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3.提案应结合学校实际,经过深入调研、思考,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相关提案,问题必须真实可信。

4.提案的案由、建议与措施等必须充分、详实,言之有据、条理清晰,可行性、操作性强。

5.提案表以基层工会为单位整理报送。各基层工会要严格把关,确保提案质量。每份提案表只填写一项提案,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报送校工会。

四、提案征集时间

本次提案征集截止时间为326日。请以基层工会为单位统一报送校工会办公室(办公楼1202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校工会刘洪涛内部邮箱。

联系人:刘洪涛,电话:6916007

    

    

      附件:《山东工商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提案征集表》(见数字校园本通知)      

   

山东工商学院第七届提案工作委员会

2019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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